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《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》的实施,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师德师风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号)及教育部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(教师〔2018〕16号)等,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政课教师发展实际,特制定本规范。
一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刻理解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坚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,努力做到政治强、情怀深、思维新、视野广、自律严、人格正,做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典范。
二、坚持爱国守法弘扬文化。忠于祖国,忠于人民,恪守宪法原则,遵守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。厚植爱国主义情怀,忠诚人民教育事业,树立崇高职业理想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弘扬革命文化,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恪尽职守,甘于奉献,模范践行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。
三、坚持潜心教书严谨治学。坚持科学真理、尊重科学规律、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;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,因材施教,教学相长,勇于探索创新。以思政课教学为核心,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,坚守学术良知,反对学术不端,不得抄袭剽窃、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,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。
四、坚持言传身教热爱学生。严慈相济,诲人不倦,真心关爱学生,严格要求学生,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和引路人。引导学生爱党报国、服务人民,做有理想、敢担当、能吃苦、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,鼓励学生努力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,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。
五、坚持自我修养廉洁自律。坚持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,不得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,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;不得通过课堂、论坛、讲座、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、转发错误观点,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、不良信息。严于律己,清廉从教,不得索要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;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、休闲娱乐等活动,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。